記者楊忠翰/宜蘭報導

陳男將舊手機拿給妻子使用,卻跳出女同事下體照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
▲陳男將舊手機拿給妻子使用,卻跳出女同事下體照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
宜蘭縣1名陳姓男子,先前將舊手機交給蔡姓妻子使用,卻忘記登出Google帳號;蔡女使用一段時間後,手機突然跳出丈夫與葉姓女同事的鹹濕對話,以及葉女自拍下體照片,蔡女憤而向丈夫及葉女求償150萬元,一審法官判2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。

蔡女主張,她與丈夫在2021年登記結婚,丈夫婚後將舊手機交給她使用,由於丈夫忘記登出Google帳號,某日手機主動顯示回顧照片,竟是丈夫與葉姓女同事的親密對話紀錄及私密照,她原本以為是丈夫婚前所為,因此一度隱忍未發。

2022年3月間,她趁著丈夫不注意時,悄悄查看他的手機,始知丈夫仍與葉女持續來往,雙方還傳送「想舔妹妹了」、「要騙你上床的」、「只舔你的」等訊息,葉女還自拍下體特寫照片,顯然已侵害她的配偶權,遂決定提告求償150萬元。

陳男辯稱,此為婚前單身時的正常社交行為,妻子違法取得他的手機截圖,屬於非法取得之證據,不得作為訴訟依據;葉女則說,多年前她與陳男曾有一段感情,但對方結婚後就斷絕往來,兩人僅維持同事關係,對話紀錄則是簡單的噓寒問暖。

法官認為,蔡女並非以強暴或脅迫方法取得證據,其中鹹濕對話及葉女自拍下體照等行為,均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關係,審酌被告身分地位、經濟情況等情狀,判陳男及葉女應連帶賠償1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引用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527160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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